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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本级医保

发布时间:2026-01-27    来源:     浏览:

(一)、参保范围: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及中央在蓉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与退休的参保人员

(二)、病种认定

1、对象:初次申请门特的患者

2省本级门诊特殊疾病认定标准(附件2

3认定流程:医生开具病情证明,持病情证明、检查检验报告单、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到门诊二楼门特窗口办理。

(三)、报销流程:

    医生开具门特医嘱后,持门特处方、医保卡前往门诊各楼层收费窗口结算即可。

 备注:

门特病人原则上每自然年,只能选一家机构就医购药,年内不能更换。若同时患有精神病(稳定期)、肝炎、结核病的门特病人,除选择三种疾病相应专科医院外可再选择一家综合医院作为其他门特疾病的就医结算医院。同时患有一、二类门特疾病病人,可选择两家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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