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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中医医院)陪护服务方案市场调研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7    来源:     浏览:

根据医院工作安排,我院拟引入第三方陪护服务公司,诚邀有意向的供应商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前来报名。

一、报名须提供的书面材料:

(一)陪护服务管理费价格,报价为含税价格。

(二)陪护服务收费标准:服务公司向陪护对象收取的陪护费用标准(含一对一等不同服务模式)。

(三)陪护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模式(一对一、一对多等)、人员配置方案、质量标准等。

(四)公司资质及业绩: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近三年在三级甲等医疗机构陪护项目的成功案例等。

(五)法人对销售代表的签名授权书(原件)。

(六)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提供承诺书,承诺交来的所有资质,皆为原件复印件且真实有效。提供虚假资料者取消报名资格,5年内禁入医院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注:上述资料须加盖公司公章。

二、服务要求

(一)项目服务人群及要求

由供应商提供方案,方案中含不同服务人群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价格。

(二)项目其他要求

1、培训费:科室及相关部门对陪护进行相关专业培训,培训费用与供应商协商,由公司支付。

2、供应商在我院产生的水电费、电话费等其他费用,按实际使用情况缴纳。

3、供应商对所属员工在我院工作期间治安及消防安全有监管责任,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供应商人员如违反相关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或给我院造成经济损失,供应商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4、因陪护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造成患者及他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如患者跌伤、走失、坠床或其它人身伤害以及陪护自身的伤害、损失等),由供应商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医院不承担连带责任。

5、供应商需依法处理好陪护人员的保险及报酬,费用由供应商负责,陪护人员与我院不发生任何人事隶属关系。

6、供应商须保证在我院服务的陪护数量至少达到150人,若未达到,医院可与供应商终止合同。

7、医院陪护服务收费标准不准高于市场价,原则上根据患者病情及生活自理能力制定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必须采购方同意后备案进行公示,不得随意调价,如调价必须经采购方同意并重新备案和公示后方可执行。

三、报名截止时间及递交方式:

截止时间:2026年9月1日下午5点前

递交方式:

纸质版:交至医院医学装备部(综合楼118办公室),节假日除外。可采用邮寄的方式,邮寄地址为:成都市金牛区十二桥路39-41号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综合楼118办公室,王老师,028-87761797。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34243197@qq.com。

请注意:纸质版及电子版都需提交。

四、议价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单位联系人保持电话畅通。

1、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8-87761797

2、联系人:王老师

3、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十二桥路39-41号

医学装备部

2026年8月27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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