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部门: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公示及总结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继教办发〔2015〕2号)及有关文件要求,现将对2015年国家级继教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公示与总结,为做好公示及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执行情况公示工作
    各项目承担负责人(附件1)按照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如实填写《执行情况公示表》(附件2)、《学员公示表》(附件3)。
    1.10月底前执行完毕的项目,于11月30日前报送公示材料, 12月上旬进行公示。
    2.12月底前执行完毕的项目,于2016年1月20日前报送公示材料,2月上旬进行公示。
    二、项目总结工作
    各项目承担负责人认真梳理汇总项目执行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报告,主要包括项目执行的总体情况、取得成绩、存在问题和相关建议等内容。
    以上公示和总结材料务必于12月10日前报送到继续教育部524办公室,同时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jxjy666666@163.com。过时不候。
    未按时上报公示和总结材料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6年国家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注:相关表格请在医院网站“公告通告栏”下载。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87783605(3240)
					
					
						附件:
1、2015年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一览表
2、《执行情况公示表》
3、《学员公示表》
   
					
					
						继续教育部
2015-11-28